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辦理 113 年度專輔及兼輔教師團體督導與教師研習等場次,請各校惠允公(差)假參與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縣 113 年度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實施計畫辦理。 |
二、 | 復依「學生輔導法」第 14 條第 4 項規定略以,輔導主任或組長、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,每年應接受在職進修課程至少 18 小時。 |
三、 | 再依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」核定補助學校輔導人力原則,包含學校輔導人力參與在職教育執行成效(每年至少 18 小時),請各校務必督促相關輔導工作人員,確實達到 18 小時在職進修課程。 |
四、 | 囿於經費有限且屬意之講師難尋,及為維持研習品質,請各參與教師配合以下辦理事項: |
(一) | 每場次研習皆準時上課。 |
(二) | 課前簽到且上課 30 分鐘後即收簽到冊,並不得再進場,除非研習前先行來電始得准予進場,惟如遇整天之研習,延後進場之教師應自備午餐。 |
(三) | 簽到後請進場研習勿於場外逗留甚或至研習結束前順勢簽退者,皆不核予研習時數。 |
(四) | 課後簽退且依簽退時間核定當日研習時數。 |
(五) | 是日有事不克前往時,敬請先致電輔諮中心請假,以利管控研習人數。 |
(六) | 配合中央政府行政機關、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,敬請參與教師配合「自備環保餐具」(含環保食器及水壺) |
五、 | 今年度研習及團督日期如下: |
(一) | 子計畫 1 :縣立所屬高中以下專、兼任輔導教師輔導知能研習暨輔導教師成果分享會實施計畫。共計 5 場次,由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趙彥駿諮商心理師主責規劃辦理。 |
1、 | 國小專兼任輔導教師研習: 3 月 7 日(星期四)、 8 月 22 日(星期四)。 |
2、 | 輔導教師成果分享會: 5 月 30 日(四),國小場上午辦理、國中場下午辦理。 |
3、 | 國高中專輔教師研習: 9 月 19 日(星期四)。 |
(二) | 子計畫 2 :國民中小學專任及兼任輔導教師團體督導暨個案研討。共計 13 場次,由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呂鳳鑾諮商心理師主責規劃辦理。 |
1、 | 專任輔導教師團體督導: 6 月 6 日(星期四)、 10 月 24 日(星期四) 、 12 月 19 日(星期四),共計 3 場次。 |
2、 | 兼任輔導教師團體督導: 3 月 14 日(星期四)、 3 月 21 日(星期四)、 4 月 18 日(星期四)、 5 月 16 日(星期四)、 5 月 23 日(星期四),每日皆為上午跟下午各一場次,共計 10 場次。各場次參與學校詳如附件。 |
六、 | 研習相關事宜請教師詳閱各子計畫,檢附子計畫如附件供參,本府將持續督導各校專兼輔教師參與研習及團督情形。 |
校長:1 | 一年級:19 |
教師:19 | 二年級:21 |
行政人員:5 | 三年級:19 |
工友:0 | 四年級:16 |
外籍教師:1 | 五年級:12 |
安心上工:0 | 六年級:20 |
合計:26 | 合計:107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