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|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訂「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 扶助師資研習課程架構與課程大綱」(以下簡稱修訂版研習課程)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府 111 學年度「學生學習扶助實施方案」推動小組第二次會議決議暨 108 年 10 月 25 日府教發字第 1080234638 號函續辦。 |
二、 | 旨揭修訂版研習課程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適用,另為配合 108 學年度各直轄市、縣(市)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 體行政推動計畫執行期程(自 108 年 7 月 1 日起至 109 年 6 月 30 日止),前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得適用至 109 年 6 月 30 日止。 |
三、 | 本案修訂版研習課程參考手冊(含課程修訂重點、研習使用參考說明、修訂版課程架構、課程大綱及附錄),請逕至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資源平臺「師資培育」專區查詢下載( https://priori.moe.gov.tw )。 |
四、 | 綜上,請學校盤點校內學習扶助師資培訓現況,視學校需求鼓勵老師踴躍報名參加 111 學年培訓(回流)研習。 |
校長:1 | 一年級:19 |
教師:19 | 二年級:21 |
行政人員:5 | 三年級:19 |
工友:0 | 四年級:16 |
外籍教師:1 | 五年級:12 |
安心上工:0 | 六年級:20 |
合計:26 | 合計:107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