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本縣國小三至六年級學生。
- 本縣國中一到三年級學生。
備註:依先後報名順序,超出作品數量不列入比賽,將予作品退回。
- 作品主題: 須結合反菸Q寶(附件1)自由創作,以「如何拒絕菸品(含電子煙)」、「遠離二、三手菸危害」、「勸家人及朋友如何戒菸」為主軸。
- 作品規格: 作品以四開尺寸(約52x38公分)橫向十字均分,由左至右、由上至下,呈現4格漫畫格式,平面作品,不限紙張種類,須著色,並請於作品背面右下角浮貼或標示作品標示表。
(如下圖例所示)
- 創作形式:畫具及顏料素材不拘,限手繪創作(不包含電腦繪圖、照片合成),每人以 1 件作品為限,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原創,並且未於其他公開比賽場合中發表。
- 報名及收件方式:
- 報名方式: 請參賽者至衛生局網站之訊息快報(https://reurl.cc/n71Ngn)下載報名簡章。報名簡章含報名表(附件 3)、著作權使用暨轉讓同意書(附件 4 )、問卷調查表(附件 5 ),請完整填寫三份報名資料後,與實體作品一併郵寄(以郵戳為憑)或親送,額滿不受理。
- 收件方式:郵件包裝,請以平整加厚紙版或捲筒後盒裝郵寄,請勿折疊,以免影響評選成績。
- 送件地址:以掛號(或包裹)郵寄至「嘉義縣衛生局企劃科 高小姐收」( 612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3 號),請於信封封面註明 113 年「反菸害 Q 寶 拒菸(煙)作伙來」四格漫畫創作比賽。
- 報名及收件:自5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。
- 評選及結果公布:9 月中旬完成作品評選,並於本局官網公佈得獎名單,並函文至學校通知獲獎學生。
- 頒獎典禮:10 月結合績優志工表揚大會活動進行頒獎(另函通知受獎人員)。
- 評分方式:
- 由具有菸害防制、專業美術等相關專家3名組成,以客觀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之方式辦理評分。
- 評分標準:主題表現40%、創意展現30%、技巧30%(附件6)。
- 比賽名次經3名專業老師評比後,將得獎名單公佈於本局網站,
並函文學校通知得獎學生。
組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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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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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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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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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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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禮券6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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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狀1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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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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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禮券4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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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狀1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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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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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禮券3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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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狀1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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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作共5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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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禮券1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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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狀各1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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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選共7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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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選證明1紙及等值300元獎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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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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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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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禮券6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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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狀1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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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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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禮券4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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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狀1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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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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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禮券3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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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狀1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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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作共3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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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禮券1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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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狀各1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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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
- 依據「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績優人員發給禮品(券)作業要點」 規定: 發給個人名額,每一項(次)競賽或選拔活動,獲獎人數占參加數之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五。若本活動報名參賽組數未達60組,得獎獎項依前揭規定予以調整,即由「入選7名」往前依序刪除。
- 請得獎學生於授獎當日至服務台填寫印領清冊後,當場點交禮券。
-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臺幣$1,000,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,故得獎人頇依規定填寫相關收據方可領獎。若不願意配合,則視為自動棄權,不具得獎資格。
- 參賽者及指導老師皆可獲1份精美小禮物,俟報名成功後,本局將郵寄至參校學校。
- 得獎之各級學校於成績公佈後,請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 勵基準第7大項予以獎勵。
- 縣級及區域性:個人賽及團體賽獲獎者,最高予第1名嘉獎2次,第2名至第6名嘉獎2次。
- 學生個人代表學校參賽獲獎者,獎勵指導教師最高2名;學生團隊參賽獲獎者 ,獎勵校長、指導教師及負責協助行政人員最高5名。
- 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、請人代畫、他人加筆等情事,一經發現則不得參賽及不予評選,並追繳已頒發的獎狀及獎勵品。
- 報名表請用原子筆正楷書寫正確、清楚,字體不可潦草致辨認不清。
- 凡報名參賽者,即視為同意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。若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視需要修訂。
- 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,概不發還。
- 得獎作品版權為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展覽、攝影、印刷、出版、宣傳、重製等。
- 辦單位保有解釋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