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(以下簡稱該會) 111 年
8 月 19 日陽社字第 1110000337 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會以提升顏損及燒傷者之生活品質與自我價值,促進健
康、安全及平權的社會環境為宗旨。為鼓勵顏面損傷及燒
傷之學子努力向學,特設置陽光獎助學金。
三、 111 年度獎助學金申請從九月一日起至十月十日止,相關簡
章請參閱該會官網之獎助學金專區,網址
https://scholarship.sunshine.org.tw/。
四、申請方式:「陽光獎助學金」僅開放網路申請;「陽光
獎」、「萬足燒傷勞工子女-大專生獎助學金」則採紙本郵
寄申請,隨函檢附申請簡章 4 份、申請書 2 份,如附件。
校長:1 | 一年級:19 |
教師:19 | 二年級:21 |
行政人員:5 | 三年級:19 |
工友:0 | 四年級:16 |
外籍教師:1 | 五年級:12 |
安心上工:0 | 六年級:20 |
合計:26 | 合計:107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