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1 月 21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158840B 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請貴校踴躍推薦「能以順處逆,發揮人性積極面,力爭上游,出類拔萃,具表率作用」之學生參加「2023 總統教育獎」遴選活動。 |
三、 | 推薦對象: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 111 學年度在學學生(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)。 |
四、 | 推薦條件:受推薦人於逆境中,仍能奮發向上、樂觀進取,並具下列條件之一: |
(一) | 發揮服務奉獻、孝行表現、友愛行為、體恤他人等情懷,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,足堪楷模者。 |
(二) | 語言、藝術、薪傳技藝、技能、科學、科技、資訊、體育、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,具有特殊才能,出類拔萃者。 |
五、 | 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 2 份,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: |
(一) | 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。 |
(二) | 2023 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。 |
(三) | 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。 |
(四) | 2023 總統教育獎各校(單位)推薦檢核表(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)。 |
(五) | 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相關佐證書面資料(若無則免),請勿膠裝,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。書面資料以 60 頁為上限(不含空白頁),基於公平原則,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。 |
六、 | 國中及國小組請於 111 年 12 月 30 日前至總統教育獎網站報名(一律網路報名),並將上開資料表件(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)寄至本府教育處學特科羅源祥處(郵戳為憑),其中,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(含推薦檢核表)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;高中組請將表件寄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李奕緯專案助理。未於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,不予審查,視同資料不全,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。 |
七、 | 因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 1 名為限,倘貴校於同組別內有 2 位以上學生符合推薦資格,得委請學校熟悉之社會團體協助薦報。社會團體應檢附已立案之相關證明文件,並主動知會受推薦人就讀之學校,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行。 |
八、 |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,請電洽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圖書館張世宗主任,聯絡電話(05)3794180 分機 670 。 |
九、 | 檢附「2023 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」1 份。 |
校長:1 | 一年級:19 |
教師:19 | 二年級:21 |
行政人員:5 | 三年級:19 |
工友:0 | 四年級:16 |
外籍教師:1 | 五年級:12 |
安心上工:0 | 六年級:20 |
合計:26 | 合計:107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