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縣柳溝國小 112 學年度校內國語文學藝競賽實施計畫
一、目的:
(一)為了提昇學童學習興趣,增進教學效果及提昇學生語文能力。
(二)選拔優秀學生,代表學校參加校外語文學藝競賽。
二、參加對象:本校三至五年級學生
三、競賽項目:每班最少參加六項,每位學生最多參加二項(競賽日期不得為同一日)
1 、國語演說 2 、國語朗讀 3 、閩南語情境式演說 4 、閩南語朗讀
5 、字音字形(三~五學生全部參加) 6 、作文 7 、寫字
四、比賽時間、地點:(如有變動,將另行通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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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18 星期一 |
12/20 星期三 |
12/21 星期四 |
12/21 星期四 |
12/22 星期五 |
12/22 星期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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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字音 字形 |
作文 |
寫字 |
國語 演說 |
國語 朗讀 |
閩南語 情境式演說 |
閩南語 朗 讀 |
時間 |
上午 8:00 |
上午 8: 00 |
上午 8: 00 |
上午 8: 00 |
上午 8: 40 |
上午 8: 00 |
上午 8: 40 |
地點 |
各班 教室 |
本校圖書室 分校 |
本校圖書室 分校 |
視聽教室 |
視聽教室 |
視聽教室 |
視聽教室 |
五、評分標準:
項 目 |
時限 |
出 題 |
評分標準 |
國語演說 |
每人限 4至 5 分鐘 |
三題選一 |
1.語音:佔 40﹪(發音、語調、語氣) 2.內容:佔 50﹪(見解、結構、詞彙) 3.臺風:佔 10﹪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 4.時間不足 4 分鐘或超過 5 分鐘,每半分鐘扣均一標準分數 1 分,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算。 |
朗讀 (國語、閩南語) |
每人限 3分鐘 |
三題選一 |
1.語音:佔 45﹪(發音及聲調) 2.聲情:佔 45﹪(語調、語氣) 3.臺風:佔 10﹪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 |
字音 字形 |
20分鐘 |
三~五年級 統一考試 |
1.一律書寫國字標準字體,每字 0.5 分,塗改一律不計分。 2.如分數相同時,以正確美觀者予以評定標準。 |
作文 |
90分鐘 |
現場 公佈題目 |
1.內容與結構:佔 50﹪。 2.邏輯與修辭:佔 40﹪。 3.字體與標點:佔 10﹪。 |
寫字 |
50分鐘 |
現場 公佈題目 |
1.筆法:佔 50﹪。 2.結構與章法:佔 50﹪。 3.正確與迅速: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一標準分數 3 分,未及寫完者,每少寫 1 字扣一標準分數 2 分。 |
閩南語 情境式演說 |
就圖片表述:每人限 2 至 3 分鐘 |
三題選一 |
1.語音:佔 40﹪(發音、語調、語氣) 2.內容:佔 50﹪(見解、結構、詞彙) 3.臺風:佔 10﹪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 4.時間不足 2 分鐘或超過 3 分鐘,每半分鐘扣均一標準分數 1 分,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算。 5.問答:評判委員依其回答情形予以評分。 |
提問:每人均限 2 分鐘 |
六、報名:各班請在11 月 30 日(四)前將報名表交到教務組彙整。(如附件一)
七、獎勵:各項競賽表現優異學生於朝會公開頒發獎狀及榮譽點數(依據學習護照內
榮譽制度)以資鼓勵。
八、其他注意事項:
1.國語演說:競賽員演說至第 4 分鐘時按 1 次鈴聲(短音),第 5 分鐘一到按 2 次鈴聲(1 短音
1長音),超過上限時間每 30 秒按 3 次鈴(2 短音 1 長音),超過 1 分鐘強迫下臺。
2.閩南語情境式演說:
(1)競賽員可自行決定是否攜帶圖稿上臺。上臺後,請向評判報告題目編號。當評
判翻閱到該頁後,競賽員即可開始進行演說。競賽員開口演說即開始計時,如超過 1 分鐘未開始,以棄權論;停止演說即停止計時。
(2) 競賽時間每人 2 至 3 分鐘, 2 分鐘一到按 1 次鈴聲(短音), 3 分鐘一到按 2 次
鈴聲(1 短音 1 長音) 。
(3) 競賽員演說完畢,由評判委員以閩南語向競賽員提問,一問一答。評判提問對
話時間為 2 分鐘(包含評判提問時間在內)。提問題數將視競賽員回答情況而
定。 1 分 30 秒時,按 1 次鈴聲(短音);時間一到,按 2 次鈴聲(1 短音 1 長音)。
3.朗讀(國語、閩南語):競賽時間每人 3 分鐘,時間一到按 1 次鈴聲(短音),應即下臺,並
將文稿交回。
4.字音字形:
(1)一律用藍、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,塗改不計分。
(2)如有同分時,以正確美觀者予以評定優勝。
5.作文:
(1)時間以 90 分鐘為限(超過 10 分鐘未入場者,以棄權論)。
(2)一律用藍、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。
(3)題卷上不可書寫姓名、班級。
(4)應使用標準字體,並詳加標點符號。
6.寫字:
(1) 題卷上不可書寫姓名、班級,依照題紙書寫,不必加標點符號。
(2) 競賽時間一律以 50 分鐘為限(超過 10 分鐘未入場者,以棄權論)。
(3) 寫字用紙由大會提供( 2 張為限),用其他紙張書寫者,不予評分。
校長:1 | 一年級:19 |
教師:19 | 二年級:21 |
行政人員:5 | 三年級:19 |
工友:0 | 四年級:16 |
外籍教師:1 | 五年級:12 |
安心上工:0 | 六年級:20 |
合計:26 | 合計:107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