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比賽資格:凡中華民國居民得參加社會組,年滿六十歲者參加社會長青組,其餘各組為在學學
生。
二、比賽組別:
(一)社會長青組
(二)社會組
(三)大專組
(四)高中職組(含五專一至三年級)
(五)國中一年級組
(六)國中二年級組
(七)國中三年級組
(八)國小低年級組
(九)國小三年級組
(十)國小四年級組
(十一)國小五年級組
(十二)國小六年級組
三、比賽時間、地點及注意事項:
(一)初賽:
1.收件時間:自 112 年 9 月 10 日起至 112 年 9 月 30 日截止。(郵戳為憑)
2.收件地點:臺中市清水區大街路二 O 六號 電話:(04)2622-5500 2623-5500 。
3.字體:不拘。國小低年級 1.2.3 年级(14 個字)、國小高年級 4.5.6 年級、國中(28 個字)。
4.題目:以倫理道德、敦品勵學、心靈改革等有關之銘言、佳句為主。
5.用紙及規格:自備棉紙或宣紙書寫.落款需寫校名、年級、姓名。
國小、國中四開(橫 34Cm69m);高中職、大專及社會組、長青組用 1/2 之宣紙,由右至左、直書,末行小字落款需寫校名及年級姓名·作品背面浮貼送件表。
6.初賽各組錄取五十名,另行通知參加複賽。
校長:1 | 一年級:19 |
教師:19 | 二年級:21 |
行政人員:5 | 三年級:19 |
工友:0 | 四年級:16 |
外籍教師:1 | 五年級:12 |
安心上工:0 | 六年級:20 |
合計:26 | 合計:107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