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畫補助對象及金額如下:
(一)補助對象:本縣國民中、小學學生,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的學童。
(二)補助金額:國中生每名 2,000 元、國小生每名 1,000 元。
(三)補助項目:學費、雜費、代收代辦費及課業輔導費。
如欲申請,請於 108 年 9 月 6 日前備妥申請表洽註冊組辦理。
校長:1 | 一年級:19 |
教師:19 | 二年級:21 |
行政人員:5 | 三年級:19 |
工友:0 | 四年級:16 |
外籍教師:1 | 五年級:12 |
安心上工:0 | 六年級:20 |
合計:26 | 合計:107 |